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欢迎光临
![]() 优哥(北京)戏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更新时间:2025-04-04 声明:信息为网络整理仅供参考,准确信息请以行政机构公布为准。 [企业名称]优哥(北京)戏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[经营状态]存续 [法定代表人]张业庆 [注册资本]2500万人民币(元) [实缴资本] [成立日期]2015-10-21 [核准日期]2015-10-21 [营业期限]2015-10-21至2035-10-20 [所属省份]北京市 [所属城市]北京市 [所属区县]东城区 [电话]010-57134555;010-57524762;010-57524763;010-57563222;15811127450 [邮箱][email protected]|[email protected] [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91110101MA001DXY61 [纳税人识别号]91110101MA001DXY61 [工商注册号]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65号1号楼203室 [组织机构代码]110101020056467 [参保人数]0 [公司类型]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[行业]体育 [曾用名]梦之村(北京)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[地址]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65号1号楼203室 [最新年报地址]- [经营范围]组织文化艺术交流;承办展览展示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服务;翻译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电脑图文设计;摄影服务;产品设计;包装装潢设计;舞台灯光设计;商标代理;版权贸易;基础软件服务;应用软件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数据处理(PUE值在1;5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);项目投资;物业管理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;儿童游乐设施经营(不含电子游艺);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;酒店管理;零售日用品、化妆品、体育用品、文化用品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服装、鞋帽、针纺织品、医疗器械(I类)、工艺品、食用农产品;零售食品;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零售食品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